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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》,恩施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陈志获评“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”。陈志,男,汉族,湖北恩施人,1984年3月生,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 2011年7月进入利川市人民法院工作,2017年1月调入恩施市人民法院,2020年8月至今任恩施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